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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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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任务
1.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5.听取审议学校人事分配改革方案;
6.听取审议学校校务公开报告;
7.评议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二、会议组织
1.代表组成。教代会代表由全校教职工按教代会主席团规定的比例(4:1)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为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
2.主席团组成。教代会主席团的组成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
3.教代会由主席团组织。
4.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校工会行使主席团的职权。
三、会议规程
1.集中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分配改革方案等。
2.分组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分配改革方案等。
3.审议通过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分配改革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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