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8883ent葡亰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13-10-16 09:00:39 来源:新8883ent葡亰 作者:办公室 点击:
一、加班范围
1.寒暑假可申请加班范围。
(1)校舍设施维修、实验室改造、设备安装;
(2)须在假期完成的财务工作;
(3)办理毕业生相关工作;
(4)办理招生相关工作;
(5)各类培训、函授教学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6)文件交换、报刊收发、印章使用及其他须在假期完成的校务工作;
2.学期期间可申请加班的范围。
(1)学校创建评估、上级检查的材料准备;
(2)领导批示的临时性、应急性工作;
(3)学校突发性事件;
(4)组织老师、学生体检;
(5)组织人事录用考试相关工作;
(6)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演出活动的组织或带队;
(7)保卫科每人每月按三天加班计算,负责夜间巡逻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加班的申请与审批
1.寒暑假加班,由职能处室在放假前,根据工作需要填报加班审批表,报校党委集体研究,校长审批后执行。
2.遇到学校创建评估、上级工作检查材料准备或领导批示的临时性工作,由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填报加班审批表,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3.遇到突发性事件,责任人应立即请示,同时或事后向职能处室主任报告,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补办加班审批手续。
三、加班核算与公示
1.加班时间累加6.5小时为一个加班日。各类加班人员每月加班总计不得超过3天。
2.各处室每月25日前汇总加班审批表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底对加班进行统计,编制加班汇总表,并进行公示,加班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存档,未报或遗漏的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