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8883ent葡亰“三育人”实施办法
时间:2013-10-16 09:59:26 来源:新8883ent葡亰 作者:办公室 点击: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教职工切实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三育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一切工作都要以育人为中心。育人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全校各部门和教职工要从各自职能与职责出发,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育人的关键是师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全校教职工要弘扬爱岗尽责、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良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 “三育人”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各处室、学科、教研组和全体教职工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第四条 全校教职工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以良好的道德修养和高度的责任感,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学风纪律的全面教育,充分发挥“三育人”的积极作用。
二、教书育人
第五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是学校教育的主导力量,是教书育人的主要承担者。教师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授业解惑的同时,应有意识、有目的地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把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第六条 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和作风纪律上,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用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去影响和教育学生。
第七条 教师要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以身立教的使命感,在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中,端正教育思想,明确教育方向,转变教育观念,处理好教书和育人的关系,把教书与育人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
1.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切实搞好教学实践,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在课堂教学和实验实训中,注意挖掘素材,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善于将德育教育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
第八条 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师每两周应与学生交流1~2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耐心批评教育、指导帮助,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和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
教师每一个月应与班主任联系1~2次,交换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协同班主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 “两课”教学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课程教学的“三进”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率先在教书育人方面勇探索、显实效。
其它课程的教师要挖掘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和“教育”功能,切实做到在教学中育人。
第十条 鼓励专任教师尤其是中高级职务教师担任班主任。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要负起培养学生的特殊责任,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扎实做好育人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咨询机构,配合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保证专项经费投入,切实做好学生的心理卫生工作。
三、 管理育人
第十二条 学校各级管理人员是管理育人的主要承担者,学校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树立育人意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任务,发挥管理工作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第十三条 学校各类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养成求真务实、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办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师生树立管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管理人员既要懂得管理规律、又要懂得教育规律,正确处理管理与育人的关系,坚持育人工作与本职工作的有机融合;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模范的行为带动学生,以出色的工作影响学生,将育人贯穿于管理过程和言传身教之中。
第十五条 学校各类管理人员要加强与教师、班主任、德育辅导员的沟通与协作,随时听取他们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时了解、及时解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使管理育人真正落到实处。
第十六条 学生工作和教务工作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广泛接触、深入了解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学习动态,使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育人效果更为显著。要关心爱护学生,做到严格管理与耐心教育相结合,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疏导,对屡教不改和违纪性质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在职教工党支部要切实落实“包片包班”责任制,细化“双包”的内容与措施,教育、督促本支部党员在自觉参与、积极做好具体育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八条 学校和处室领导在管理育人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每个学校和处室领导都要联系一个班级,参与具体育人工作。
实行学校领导听课制度,校级领导要定期深入教学第一线,每个月至少听课1~2次,了解教学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九条 学生管理与就业科、就业办、团委等部门的学生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要,指导学生管理与就业科理好学习、成长、交友、健康、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 班主任要着力抓好学风建设,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学风,督促学生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开展集体文化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家庭情况,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素质的自觉性;积极联系沟通学生家长,协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保卫部门管理人员在切实履行好安全保卫职能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协同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部门在制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活动方案、规章制度时,要全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和德育要求,一切从学生实际出发,重视学生职业情感、职业精神、职业能力的培养,切实履行育人职能。
四、 服务育人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辅单位、后勤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是服务育人的主要承担者。全校服务类人员都要以高尚的情操、出色的工作和良好的形象,通过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引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十四条 全校服务类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忠于职守、尊重师生、文明礼貌、优质服务、吃苦耐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通过严谨的工作作风、文明的言谈举止和优质的工作服务,主动发挥服务工作的德育功能。
第二十五条 学校服务部门和服务人员要加强服务环境建设,及时主动发现和及时响应师生提出的教学、生活设施修缮问题,确保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行,不断改善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高度重视学校饮食卫生和成本控制,经常听取学生意见,改进和提高膳食服务质量;加强学生宿舍标准化管理,使学生宿舍成为文明、整洁、安全、向上的育人阵地。
第二十六条 全校教职工要自觉主动关注学生学习、生活、活动场所的管理与服务,对学生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都要及时劝止,敢于管理,耐心教育,积极疏导。
五、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成立“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三育人”工作规划,部署“三育人”具体工作,考核“三育人”工作开展情况,评选“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与就业科。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组织落实“三育人”日常工作开展,协调有关处室进行制订计划、检查评估、调查研究、交流经验、表彰奖励等具体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各处室、各党支部应把“三育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探索“三育人”工作方法,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三育人”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三育人”工作要列入党支部、处室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对未做好本职工作,未能认真履行“三育人”职责的支部、处室、教工,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能为“优”;对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三育人”工作考核两次不合格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条 学校每年进行“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育人”考评细则由学生管理与就业科、政治处拟订,报经“三育人”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由学生管理与就业科、政治处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第三十一条 学校每年5月召开“三育人”工作专题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结合实际,提出“三育人”工作的内容、途径、方法和措施,切实推进“三育人”工作。
六、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